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各考核小组依据规定程序,认真组织个人述职,相互评议,评优推荐。所产生的考核结果,已经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公示,现予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全员考核结果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