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转专业转学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22年度转专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范围、对象、条件及要求
(一)范围:取得我院本科学籍、修业满一学年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本次转专业对象原则上限于2020级和2021级学生。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截止至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末,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和限选课取得的学分绩点均达1.0及以上且平均学分绩点(保留一位小数)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前40%(含40%)的学生。
2.确实学有所长的学生
(1)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课程(必修课和限选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40%之后,但平均学分绩点在2.8及以上且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前50%者;
(2)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3)参加全国高校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4)获得新生奖学金单项奖者。
所有获奖或成果均需提供详尽材料,并同意公开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经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审核、认定。
3.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需要有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或确有特殊困难(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并经学院认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此类学生可申请转入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秘书学、汉语言文学、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共七个专业。
4.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申请转专业的,经学院相关程序将优先考虑。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未在我院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个学期的;
2.招生时国家已明确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艺术类等专业的学生。其他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学生;
3.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学生,含专转本等;
4.学分已修满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学生;
5.由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6.在校期间受到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学生或考试(考查)作弊的学生;
7.未按学院规定缴清学费及其他费用的学生;
8.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
(四)各二级学院要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由各二级学院院长任组长,负责审核本学院的转专业方案、转专业资格、转专业考核工作等。
二、转专业申请程序及日程安排
1.4月29日-5月18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5月18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
2.5月19日-5月27日 转出二级学院资格审查。转出二级学院负责提供学生的在校成绩单,对照学院公布的转专业方案审核学生情况,将符合条件并同意转出学生的申请表整理汇总。5月27日前,学院将《学院转出学生情况汇总表》、《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3.5月27日-6月6日 教务处复审。教务处进行复审,公示复审合格名单,将公示无异议的材料转各二级学院。
4.6月8日起转入二级学院组织考核,学院审核、公示、发文。各转入二级学院按照学院公布的转专业方案对学生进行考核,按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学院转专业考核结果》、《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等材料报教务处。各转入二级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考核方式、时间等,提前一周通知到学生本人。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经学院审批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下发相应学籍异动文件。
三、转专业学生的成绩记载与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专业的年级原则上由转入二级学院根据转专业考核结果确定。一年级转专业的学生,如需重修课程不超过三门(含三门);二年级转专业的学生,如需重修课程不超过四门(含四门),则不需降级(专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需重修课程超过规定要求的,转专业后需降级学习。课程重修参照《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执行。
2.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按转入专业同年级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条件同转入专业的要求,学费收费标准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3.学生转专业以前已经取得的学分,由转入学院按学院学分认定办法做好认定工作。转专业后需要补修的课程,由转入学院给学生做好补修计划。学分认定和课程补修计划工作必须在学生转入新专业的第一个学期完成。
4.学生转专业以前的学习时间计入学习年限。
5.转专业学生在转专业当学期的期末成绩由原学院登载。
6.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学生到转入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学生要理性对待转专业,要尽可能地详细了解拟转入专业各方面的情况,在对转专业是否更有利于自己的成长和发展有清楚的认识后,再做出理性的选择,避免盲目跟风。
2.已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不得再次提出转专业申请或退转手续。
3.获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当学期的考试,从下一学期开始进入新专业学习。学期结束时,如出现旷考、考试作弊及其它不符合转专业情形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因疫情形势变化或上级最新规定要求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通知执行,教务处将另行通知。
5.转专业相关表格见附件或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转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