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学院(部):
根据学院校历并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寒假安排及下学期开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一)学生: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根据本学期教学活动进程安排,在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后,于2024年1月8日起放假。
(二)教职工:坐班制教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学院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从1月10日(星期三)开始安排轮休;非坐班制教师原则上从1月10日开始安排休假,有教学实习、实践指导任务和期末考核工作的教师须继续按规定完成工作,不得擅自提前休假。1月6日(星期六)、1月7日(星期日)双休日正常休息。
二、开学时间及补考工作安排
(一)学生:2024年2月24日(星期六)、2月25日(星期日)报到注册,2月2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有补考任务的学生应提前返校,2月22日到所在学院办理补考手续,2月23日开始集中补考考试。
(二)教职工:坐班制教职工2月23日(星期五)起正式上班,2月24日(星期六)、2月25日(星期日)正常上班;非坐班制教师2月23日报到,2月24日、2月25日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活动,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三、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教学工作:教务处和各学院要加强考务管理,做好期末考试等相关工作。编排好下学期教学计划,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生工作:学生工作处牵头,做好学生假期期间的多方面安全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专项工作: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等部门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学校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好假期轮休和有关申报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四)后勤保障工作:总务处、校园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要确保寒假校园水电正常供应,确保交通、电话、网络畅通,并全面落实好抵御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措施;要利用寒假安排好教室、食堂和宿舍的检查维修工作。
(五)安全保卫工作:各部门要在寒假前对所属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法治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并开展重点区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六)假期值班工作:各相关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和信息渠道畅通,做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及时汇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假期要保持手机畅通。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