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进一步巩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推动我院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发展。学院决定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
二、活动对象
全体教职工
三、时间安排
2024年3月12日—3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1.开展教育家精神大家谈活动
各二级单位要积极组织广大教师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的重要指示,健全教师集中学习制度,定期开展部门专题学习。各二级单位围绕主题至少开展1次集中研讨,深入解读教育家精神的丰富内涵与核心要义,加深广大教师对教育家精神的认识和理解,为教育家精神践行打好基础。同时,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提升教师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技能、服务教育强国建设的意识。(落实部门:各二级单位)
2.开展法治和职业道德学习活动
把法治教育纳入师德教育体系,持续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结合我院2023年“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师德师风专项行动 ,集中开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及《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学习,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管理,明确有关责任,确保每位教师知准则、守底线。(落实部门:各二级单位)
3.开展讲身边的师德故事活动
以典型树德、先进育德,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学院人事处汇编的《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手册(二)》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持续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同时,要发掘教职工队伍中的“不平凡”“闪光点”,选树本部门的先进典型,讲述身边师德好故事。本年度学院将评选出“三育人”先进个人若干名,并进行先进事迹宣传学习,形成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局面,展现敬业立学、崇德尚美的新风貌。(落实部门:各二级单位)
4.开展师德师风知识答题活动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职业道德方面的知识为主要内容,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开展师德师风知识答题活动(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进一步增强我院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学习师德师风知识、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教书育人职责、争做“四有”好老师的良好氛围,扎实推动学院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实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院工会)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
深刻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师德师风建设上升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切实提高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水平,创造性地开展好专题教育。
(二)强化责任,加强监督
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师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重点抓,把工作的着力点既要放在“建设”上又要充分展示在“落实”中,同时,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形成师德师风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
(三)突出重点,充分总结
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分析研判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精准判断、精准施策,提高专题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二级单位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用好各类学习讨论形式,保证教职工人人参加,促进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扎实有效。
专题教育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含活动照片),以电子版形式于2024年4月3日前发送到邮箱943551652@qq.com,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其他材料自行归档。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