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教职工学术研究能力,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1、项目类别:院科研基金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一般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2、资助额度: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为1万元/项、一般项目为0.6万元/项;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为2万元/项、一般项目为1.2万元/项。
二、申报资格
1、院科研基金面向我院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
2、申请人学术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
3、申请人是该项目研究路线的主要提出者和设计者,了解该领域国内、国外发展情况,对项目的前期研究有较好的积累,且具有完成项目的条件和能力。
4、申请人无延期的在研纵向项目;近三年无撤题或被通报批评的纵向科研项目。
5、已获得校级以上立项资助的同一课题或相同内容课题,不再重复立项。
6、项目负责人只能1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
7、重点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人,一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3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三、项目要求
1、项目研究应瞄准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规划以及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发展需要,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项目研究应与产学研紧密结合;符合我院学科发展规划与方向,对促进我院学科发展有重要意义。
2、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内容,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根据充足,研究重点突出;鼓励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项目研究。
3、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二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4、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创新意义,体现学术层面的前沿性和探索性,一般包含学术专著、研究论文、专利发明、决策咨询、调研报告、社会服务等方面。预期成果需明确成果形式,成果应正式发表(出版)或获得证书或被采纳使用或取得显著成效等,具有可考核性。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认真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并于11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行政楼20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37775771@qq.com。
2、学院科技处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
3、学院院长办公会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议。
4、校园网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正式发布立项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柳军,联系电话:68095465。
附件: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科技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