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冬季校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总务处  加入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4:01  访问量:

院属各部门、各院(部):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冬季校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年终岁尾冬季校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增强做好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的责任感紧迫感,把“预防为主”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即日起,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大雾天等极端天气频繁,各类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等特点,在全校开展冬季校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排查校园安全隐患,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安全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冬季安全防范组织部署。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校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紧绷安全这根弦,针对冬季校园安全规律特点,对本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新一轮安排部署。

二、狠抓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全员责任体系,责任到岗、到人、到事。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要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做到及时处置并准确上报信息。

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各部门(单位)要结合火灾案例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按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围绕火灾的危害性、生活中的灭火防火、灭火器的分类使用等内容进行普及,切实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同时,要注重开展消防演练,增强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提高消防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消防演练应主动邀请消防职能管理部门参与指导,共同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形成合作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学院消防安全防范水平的提高。

四、抓细抓实实验室安全。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推进“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严格管理规范和流程,实现实验室安全检查常态化,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健全实验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强化实验室危化品、气瓶、特种装备、自制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督导师生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抓好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对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五、认真排查化解各类校园安全隐患。各部门(单位)要迅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全面自查,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形成闭环管理。

1、要着力对学院餐厅(食堂)、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地下空间、危险品仓库、物资仓库、临建用房等事故多发部位,重点加强防范,确保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及时清理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的障碍物,保持通道畅通。特别是要严禁在学生宿舍阳台、楼道、过道上堆放易燃物品等,加大学生宿舍违章电器查处力度,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生命财产安全。

2、要着力做好食品安全与保障保供工作。要不断完善食品采购追溯体系。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成品分装、配送、留样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要确保入校的供货车辆本身的安全,送货时段避开学校师生流动的高峰段。

3、要着力对高低压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网络弱电间、水电气设施、消防泵房(含消火栓)等重点部位,电梯、压力容器、炊事灶具等特种设备开展隐患排查,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液化气,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集中整改。严禁使用接线板多级串联及负荷大功率设备,严禁私自改装电线线路。

各部门(单位)要突出冬防特点,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扎实有效开展冬季校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要结合校园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和安全大检查等工作,进一步抓实抓细安全工作,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将适时开展督查检查。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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