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5:37  访问量:

各相关项目组:

根据2022年度、2023年度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要求,学院近期将组织2022年度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及2023年度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检查范围

202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3项和2021年至今未结题项目3项,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2)。

2.项目组应按立项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目标精心准备研究成果材料。所有项目提交的成果论文以正式发表或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为准,第一单位必须是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3.项目组所在单位应对结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填写的内容及数据属实,成果材料真实、可靠,单位负责人在结题报告书填写评价意见并签字。

(三)结题验收形式与时间

1.《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一式两份)及研究成果材料一套请于5月31日前交至教务处(行政楼203室),同时,将结题验收表电子文档发送至sunnyli1203@163.com。

2.结题验收评审拟定于6月上旬进行。希望各教改研究立项项目组认真做好结题准备工作,对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请提前做出书面延期申请。

二、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1项。详细名单见附件3。

(二)检查方式

中期检查以各项目组自查和学院集中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进展缓慢,中期检查不合格或仍未开展工作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或视情况撤销立项,追回研究经费。在自查的基础上,各项目组填写对应的《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4)。

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项目组应按照专家反馈意见,进一步充实、完善项目建设计划和材料。如果需要调整项目组成员、研究期限或其他重大事项,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专门报告。

各项目组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在后期的建设与研究工作中应紧密结合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和学院当前教育教学工作的定位与建设发展目标,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以期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三)检查时间

1.《中期检查表》(一式一份)请于5月31日前交至教务处(行政楼203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unnyli1203@163.com。

2.中期检查工作要求在6月上旬完成。

三、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李文晶,联系电话:68782257。

附件1:结题验收项目清单.docx

附件2: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附件3:中期检查项目清单.docx

附件4: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教务处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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