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党政办公室  加入时间:2025年12月08日 14:26  访问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标准》以及学院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决定近期开展二级党组织集中换届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通过二级党组织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学院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二级党组织委员组成

二级党组织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根据党员人数、班子构成和工作需要确定,党总支委员会原则上由3-5人组成,党支部(含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原则上由3人组成,委员人数一般为单数。党总支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正式党员数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设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委员可以兼任。

三、工作程序

1、二级党组织于12月15日前将换届选举的请示和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见附件)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党委进行审查和批准。

2、学院党委批复后,二级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结束后,请二级党组织原则上在12月22日前向学院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选出的委员,报学院党委备案;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学院党委批准。

3、二级党组织所辖的党支部换届工作由二级党组织具体实施,党支部换届工作于12月29日前完成,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会组成名单报学院党委备案。

附件:  天平学院二级党组织换届.zip

                                    中共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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